以下直接轉自我在對方噗浪上寫下的文字:
Jeany:
(就我看到的樂評部分)我是覺得你寫的東西有時候太過虛無縹緲,很難看出作者的態度,到底喜歡、還是不喜歡?推薦、還是不推薦?也許這和圈子太小有關、不好直言批評,不過我覺得寫作還是要回歸到 1. 寫作目的是甚麼? 2. 閱讀者是誰?
一個樂評來說,讀者想知道的,當然是到底這張專輯/樂團作者推不推薦,有時候顧左右而言他讓人看完還是一頭霧水,也有可能是我悟性太低。當然這又回到第二個問題,你的讀者是誰?是已經在這個圈子很久了、習慣解讀眾多名家隱晦富含深意的樂評,還是一般對搖滾樂一知半解的讀者?
所有文字上的雕琢,都是為了寫作目的而服務的。如果是部落格上自己的感言,鬆散當然無所謂(但事實上我發現我比較喜歡你部落格上的文字,甚至噗浪上的文字,因為很坦白,我不用去想甚麼弦外之音)。不過如果是想要特定目的的寫作,如樂評,如側標,那當然還是要符合這個目的。另一個對我比較困擾的(也是我覺得很多名家寫介紹會有的狀況),就是會寫很多很意識流、抽象的形容詞(ex.簡約、華麗,這還算好懂一點了)、或是很多指涉不清的術語(ex.搖滾)。
當然要描寫一種氣氛,抽象是必然的,可是如果能舉例或者試著給個譬喻,可能更有助於駑鈍如我這種初心者更能了解。很多人會說音樂就是抽象啊,當然寫不出具體的文字、 只能抽象的描述,不過像徐四金的【香水】,描寫抽象的氣味還是能夠讓人感覺十分具體,所以我覺得這種說法並不是很能說服我。
又比方說你的英倫搖滾那篇,其實我覺得很好。
不過後來我看到你說,你在那篇裡面有打算打破rock/pop的界線、要強調台灣聽的小眾搖滾、菁英品味可能是英國的大眾流行、下里巴人,說真的我完全沒有在那篇文章裡接受到那個訊息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藏在「Yes!我們也許可以用比較開玩笑的手法來形容Britpop的潮起潮落:始於Take That;終於Take That(Robbie)!」這句話後面,或是"Pop is not dead, it keeps on rocking on!"隱約暗示。但當我看到「終於 take that」的時候,我的反應是現在又沒提到 take that 為何突然跑出「終於 take that」這句話,除非前後文有說Take That出了某受歡迎的唱片之後、Brit-pop再無代表力作、或是無法創新。不過我沒等到這句話。接著的是「在Britpop時期之後,也有許多很不錯的團體持續在創作音樂,樂風的名詞,往往僅是一個階段的代表性稱號(論者也可以說是樂評創造出新名詞以便謀生),但其影響力與曾經代表的歷史意義,是永遠不會改變的。」,顯然你的想法還是很正面的,那為何「終於 Take That」呢?而且這部分似乎和你的立意(流行 vs 搖滾)也無關。所以我看了你那噗之後重新回頭看了那篇文章,還是很疑問。
(越寫越長,我怎麼廢話這麼多呀)簡單說,我會建議你根據目的和讀者,決定你的立場,然後更誠實、坦白、並且直接一點的文字來闡述你的立場。不過這是針對樂評部分,當然現在已經很棒了,只是當然希望能變得更棒。抒情文的部分現在就很好了,可能是因為反正是自己的情感,文字雖樸實、但很誠實。
朋友的回應整理如下:
馬瓜:
首先回應關於樂評這部分,這部分,我的立場大概如下:
1. 五百字以內要表明態度,但必須寫為何喜歡或不喜歡,這有時很抽象,但我已經盡力淺白,難寫之處在於,我不能直接說這張好爛!或這張棒,買就對了!
2. 我沒有設定讀者;
3. 因為我評論的主要是台灣獨立樂隊,其實台灣獨立音樂的環境很艱辛,我不想直接抹煞掉所有玩音樂的人的努力!所以有時只好迂迴的寫!只能嘆自己文字功力不佳,無法確切寫出想法(字數亦有限)。但我敢說我已經盡力誠實表態。敢問檯面上出過書的前輩,誰敢直接說一個樂團難聽?
關於淺談英倫搖滾,我的回應:
1. 一樣有設定字數。
2. 英倫搖滾已經太多人論述過,如何寫出好看好讀的文章但又不會落入窠臼,是我當初苦惱的課題。
3. 所謂的樂風時期,你很難斷定有哪一個時間點是正確的!畢竟樂風也是所謂樂評人定義出來的!
4. 所以我以我高中記憶中的英倫搖滾時期,那時接招剛紅,我去交叉比對了一下時間,發現接招紅到Robbie Williams紅的這中間,剛好是所謂英倫搖滾最磅礡的時期,所以我就自我定義,但我文字中並沒有明確說一定是這中間,而是用也可以說類似的字眼。
5. 提到接招,其實隱含了一個涵義,我以為大家看得出來,那就是所謂的英倫搖滾,其實和接招一樣,都是英國屬性的流行音樂!希望這樣有回答您的問題!
6. 看來我常自以為是的冷笑話或幽默感,其實反而變的不好笑了........
7. 同樣情形先爆雷一下,這一期貓王一樣找我寫樂風介紹,但字數剩八百字!所以我只好也是很幽默的寫,希望大家不要介意!
8. 另外我寫作目的很單純,即使我寫得未必正確(但我盡力求正確),我也希望我寫的東西,可以引起愛樂者的興趣,畢竟聆聽是很私祕的事情,如果能夠引起大家的興趣!那才是真棒!!!非常棒的棒!!!
Janice:
那篇文章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啊,因為我高中時也喜歡過接招,還有專輯哩。 而我看到那篇時腦袋稍微換算一下就知道馬瓜要說什麼了,因為那的確也是英搖的黃金時期。我其實很贊同馬瓜在英搖那篇文章想要表達的結論,樂風這種本來就是樂評給的定義,用這種方式做衍伸,也很有趣啊!
所以我覺得馬瓜那篇文章已經成功的達到了不想落入窠臼的目的了,很好啊。不過「窠臼」這種東西,大概要看過很多其他樂評文字的人,才知道那是什麼,如果連英搖是啥都不知道的人,大概也很難知道馬瓜想要避免掉那種既定印象是什麼(因為他們可能連既定印象都不知道。XDDD)
所以我自是覺得,雖然馬瓜沒有預設讀者,但因為本身涵養太深的關係。XDDD 所以其實預設的讀者大概都已至少是愛樂者的等級,其實這點來說寫音樂雜誌是完全沒問題的吧!(不是愛樂者大概也不會去買/看音樂雜誌)所以,我對馬瓜的期待就是 -- 每次靠腰完要記得繼續寫下去就對了啦!XDDDD
(否則"深厚"的涵養流於敝帚自珍?未免可惜。XDDD)而且馬瓜對音樂的標準向來比我還嚴格,推薦給我的音樂我也都非常喜歡,所以,這"深厚"的涵養要表達出來,才能嘉惠眾人啊!(看~我強調好幾遍,夠意思了吧!)XDDDDDDD
對了,另外檯面上出過書的前輩,誰敢直接說一個樂團難聽?其實還是有的(最近派大的私噗...XDDDD)不過也都是採迂迴的方式居多,這圈子太小了不能得罪人哪。所以啦,其實當個自由樂迷真的是最幸福的,當"大大"其實是很辛苦的。XD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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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刊出後的後續相關討論與回應:
Janice:
我覺得妳寫得真好呀,心有戚戚焉。寫作最重要的就是讀者跟目的。我覺得像我根本寫不出啥樂評,大概就是因為我預設我的讀者是自己,再來就是一般並不一定聽很多樂團的朋友!所以都是比較以自溺的日記型態來寫,而這樣寫對我來說是最快樂的,因此這樣就好了。(←一點都沒有什麼要寫好文字的進取精神。)
總而言之以寫作來說,Jeany真是有很多洞見啊!XDDDD
Panny:
預設的讀者是自己,其實也沒什麼不好,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比較誠實。
勇者馬瓜:
我晚點會回應(註:回應如上所錄),不過說真的還是想說聲寫的人難為阿........怎麼寫如何寫是門學問,說實在的寫東西我沒有設定讀者群,單純只是想要用幽默一點、親切一點的方式讓讀者可以接近平常沒有在接觸的音樂。其他如何寫還有寫的困擾,我會再回應!但是只想說,很感謝Jeany的指教!我會改進!
另外我是業餘的,所以請大家多多包涵!我主要還是希望和所有愛好音樂的大家做好朋友!什麼都可以聊的!!!寫音樂我不在行,至少和pulp、hydeless這些寫手比起來,我真的要旁邊蹲了........
Jeany:
給 Janice:
你寫得很好啊,而且沒有讀者群的壓力下,可以更坦率。
其實我也是可以理解專業作者的困擾,只是說覺得有些可惜。就這一點我覺得派大的拿捏就很不錯,雖然他基本上也很少或近乎沒有給負評,但是他寫的東西不會太多矯飾或是虛文,給人很誠懇的感覺,尤其他相當善用情境來表達氣氛。
比方說點頭示意,若你聽得見這篇文章,他不實寫 Pink Floyd 給人如何迷幻如何慰藉,而是講一個DJ的故事、營造一個氛圍,於是讀者就自然去領會了The Wall的好、對比於「懂疵」類音樂的不同。
派大相當擅長這一類的情境構造和氣氛渲染。又如之前談 Bob Dylan 的日本演唱會,講一個男子西裝革履如一般日本上班族,在會場換了 T-shirt 馬上變身為 rocker。還有很多日本歌迷可以唱全部 Dylan 的歌詞。所以我還蠻喜歡看他的文章的。
袁智聰先生的文章現在大部分都相當簡短,不過簡潔扼要、褒貶分明,我也喜歡。
Raura:
個人覺得香港樂評的文章都遠比台灣樂評平實親民太多了,開門見山,雖說有時會有錯誤的地方,但是不會耍弄有的沒的=_= 台灣樂評可能是書念太多了,不故弄玄虛的話會對不起他們念過的書。
Jeany:
其實楊公寫得也短,簡潔扼要,也很好。不過他現在噗得不多寫得更少~XDDDDDD
Janice:
我也喜歡派大跟袁智聰先生的文字,清楚明瞭。個人喜歡看有個人情感的文字(簡單說就是要充滿愛 XDDD),要是個人最真實的經驗,有時候那種真實的感受不是矯揉造作的詞彙堆積的出來的。比方說蛋蛋Jenny的阿澎系列,看起來都很平實卻很有感覺。(順便催稿)XDDDD
比方說 Jeany 的 Roger Waters,我也覺得真是精彩!實在很有刻劃情境的功力啊!曾身在其中又能看到精彩文字,其實對樂迷來說,是種雙重享受的呢。
Jessica:推順便催稿XDDD
firth:也推 XD
Jessica:蛋仔在看伍佰時突然連打三個噴嚏)
Janice:(蛋仔又躺著中槍了。XDDDDD)
Eggy將軍:
為什麼這種很有深度的噗會出現我的名字呢。XDDDDDD 承蒙大家的抬舉啊...我只是個小小過度熱血的阿澎迷而已!(在聽到敲碗聲之前逃逸)
我現在很累不太有精神討論(剛看了表演回來),不過我覺得這串討論很精彩!大家都很有見地
Jeany:催稿!2009要過完啦,阿澎會哭哭~
rascal22:
Janice 我以前看你的Blog還是看得很開心阿~
Janice:
rascal 你不是那種不大聽樂團的朋友呀,你跟我某一部份的自己比較像。(聽音樂的tone啦!)所以我的讀者都會變成很好的樂友耶,因為大概要能適應這種痛才能繼續看得下去。
總之有心想要耕耘文字真的很好耶。之前我也有看到馬瓜貼的那篇新聞,現在的孩子平均一週才花幾分鐘閱讀而已。既然如此,未來還有沒有這種精闢的文字可看都未知了,有心要耕耘的人,還是很值得大家拍拍手啊!
現場直擊噗浪:
我把回馬瓜的噗整理成網誌了
大叔的身體、少女的玻璃心之馬瓜的憂鬱
馬瓜的引申討論:如何寫或評述自己不愛的東西?或是未親臨其境的東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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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這篇本不應放在 Rock-Album 類別下,但我也不想為其獨立一個分類,基本上我不太可能針對中文樂評討論甚麼;只放在閒嗑牙的話,又覺與搖滾部分關係較大,還是該在搖滾類別下建立索引。但其實說穿了,除了我之外,不會有人在意的啊.....等到文章沉下去不在首頁之後,大概也不會有人看吧!果然是自尋煩惱,完全只是出於敝帚自珍的想法罷了,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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