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留學美國的國際學生,拿到的大部分都是F1簽證,眷屬(如配偶、子女)拿的是F2簽證。留學生本人(F1簽證持有者)必須是全職學生,怎麼樣才能算全職呢?學校會規定一個學期修課學分必須滿足下限才符合全職學生的要求,大部份我聽到的都是9~12學分之間。正常狀況下這不是問題,多半是留學生因為種種原因決定期中退選、導致學分數不足,因為沒有滿足持有F1簽證的條件,這樣就有大麻煩了。出了問題怎麼辦?其實我也不知道,請洽該校國際學生事務處。
身為F1全職學生,在念書期間可以申請CPT(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)打工,但一個星期不得超過上限20小時(暑假時一周可達40小時)。在持有F1入境美國的前九個月只能做校園內的工讀,之後才能申請CPT做校外工讀。CPT申請必須得到學校同意,隱含的意思就是學校不同意的話你就不能工讀;像當初一月的時候pc本來有意搬去San Diego打工,可是他們學校教授不同意PhD學生去做洛杉磯地區以外的工讀,於是就沒戲唱了。
如果是學士以上的留學生畢業,在拿到學位之後可以申請OPT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)合法工作一年。目前的規定是不同學位都可以申請一次,也就是如果你讀了兩次碩士、那只能用一次OPT,但如果念了一個碩士又念了個博士,則可以申請兩次OPT。所謂的OPT說穿了簽證仍然是F1,不能有移民傾向、報稅身分不是居民(除了持F1超過五年,如PhD或大學就在這邊念啦)。好處是可以省下聯邦稅(社會安全稅的部分),壞處是所有居民可以使用的抵稅優惠(如房屋貸款利息)都不適用。
OPT目前的規定是生效日後累計90天內要找到工作,否則就不能合法居留了。不過工作的定義除了全職工作外,亦包含實習和當免錢的義工。2008年4月起,如果該留學生念的科系屬於STEM範疇(主要以工程類為主,請參考I-20上的資料)、且雇用的雇主有加入E-Verify系統,則可以申請延長17個月,亦即加上原先的一年共29個月的OPT效期(不過還是只能有累計90日的無業狀態)。
F1簽證是這樣,留學生眷屬的F2簽證呢?抱歉,F2持有者無法合法工作、也不能當全職學生,最多就是去修修社區大學的課,一個禮拜不超過六小時。當初持F2簽證入境時,我還曾被海關套話有沒有工作,不過因為我真的就是在家裏宅、沒有打黑工,所以也沒被套甚麼話出來。
有些留學生(如申請到教育部公費留學者)拿的是J1簽證,配偶則是J2簽證,這就是不一樣的簽證種類。不過J簽證和我們沒啥關係,所以我沒怎麼研究過;不過J1的配偶J2就可以合法工作了。
接著講一下H1B簽證,也就是一般俗稱的工作簽證(其實美國可以工作的簽證還有許多,如外國公司派駐美國的L類別簽證,像是我們住橘郡的二姐夫當初便是持L簽證的)。美國目前一年提供20000個美國碩士以上學位畢業的H-1B名額加上65000個一般H-1B名額給外國人(非營利機構的H1B則不在此限),往年景氣好的時候,申請者眾(多達19萬名申請者),通常需要抽籤才行,所以常常聽到有工作卻沒有抽到H1B的人不得不離開美國的故事。因此,在那個要抽籤的年代,有占到H1B名額是很重要的,就算離職轉任新公司,新雇主雖然要重新幫你申請H1B,卻不用再去占用當年度名額、也不用重新抽籤。H1B可以持有三年、再申請延長3年,也就是最多可以持有6年的H1B(據說之後就是一年一年延簽,很麻煩的)。如果你有兩份工作、兩個雇主,則這兩個雇主都必須幫你申請H1B。今年由於景氣太差,所以2009年的名額並沒有用光。(名額相關更新可查此網頁)。
H1B簽證持有者可以有移民或非移民傾向,以加州來說,居住滿一年報稅身分就可視作居民。其配偶持H4簽證,可以念書當全職學生、但不能工作。如果念的是州立大學、又具備了居民身分,可以用州民身分入學,學費可能只用繳國際學生學費的1/3喔!另外,學費也可以做為居民報稅的抵免項目。
從10/1開始,pc就是持H1B簽證者啦!我之前是持F2簽證,今年申請到學校後改持F1簽證。我本人雖也可選擇H4簽證,但最後決定仍是持F1簽證,以便畢業後還可以用OPT找工作;且在這變動的年代,如果pc持H1B被裁了,也還可以暫時先當我的F2留在美國伺機而動,等於多一道防線。說來H1B是個充滿辛酸血淚史的簽證,持有者一旦失業就得滾蛋啦。比方說,今年拿美國政府金援的汽車、金融業公司,大幅裁員、又不能雇用新的H1B。那這些被裁的H1B們該如何是好?很多都只能回去自己的國家。很明顯地,H1B也只是權宜之計,大部分想要留在美國居住工作的人,都還是希望能申請到綠卡。事實上申請綠卡和申請H1B簽證是兩條互相獨立的途徑,可以同時申請,只是大部分人通常利用H1B期間申請綠卡(花費時間可能較長),這也是為甚麼常聽到許多人是先拿H1B再拿綠卡的。
持有綠卡就是具備永久居留權了,一般有走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兩種途徑(當然也有抽中綠卡樂透的啦),以我們的狀況,大概只能走職業移民的途徑。個人淺見,除非以後真的是要在美國長期居住,不然拿綠卡是煩惱多過實質利益。一般人俗稱的「移民監」就是在這個時期產生,為了維持綠卡有效性,連續五年累計維持超過若干時日(三十個月)且沒有單次離開超過六個月才能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。很多人明明就是在台灣工作居住,為了維持這綠卡每年要跑美國;但實話說,就算常年出差美國,要一年住超過半年也太困難啦,於是這五年多半一延再延。還有很多老一輩的人為了子女教育,把妻小都送去美國,常常是全家都變成美國人、就剩這個養家的父親/丈夫還是個綠卡持有者,且因為在美國時日居住時間太短,常被美國海關請去小房間關切,每次入關便得擔心綠卡會被沒收。這樣的日子也未免太辛苦了。不過說實話,對於綠卡我的研究不多,詳細規定如何並不完全清楚就是,各種情況和規定相當複雜,還是要自行參酌官方文件為佳
值得一提的是,具永久居留權者,仍然不是美國人。你的護照是甚麼國人就是甚麼國人,一個持台灣護照的人,不會因為有了美國綠卡、到其他國家就可以享受美國人的免簽證待遇(墨西哥、加拿大除外,似乎加勒比海有些地方美國永久居留權者也免簽)。雖然綠卡持有者要繳和美國公民一樣的稅,但是許多權益卻不一樣,比方說哪天打起仗來,美國政府會優先照顧美國人、可不會照顧永久居留權持有者唷。這也是廢話,美國政府幹嘛照顧外國人。常聽到有人抱怨留學生受歧視、在美國是次等公民,其實這句話根本就是邏輯不通。一個外國人跟人家談甚麼次等公民,你根本不是公民好嗎!
附帶一提,當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之後,你愛住哪就住哪,美國政府不會管你。但是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稅務計算標準包含海內外收入,所以就算搬去天涯海角理論上也是要繳在天涯海角所得的所得稅。不過美國政府是不是收得到稅,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23 則留言:
請問,我是持有B1/B2(一般觀光簽證) 來美國後跟我老公(他是持有I20)結婚轉成F2 .
但是如我現在想去台灣(出境美國)跟台灣家人過節一個月,之後我回美國(入境美國),
請問還需要到AIT
重新申請一次F2簽證嗎???
謝謝回答
反腦中的Carry
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,您應該是境內轉換身分的吧,只是讓您可以合法居留於美國,但您的護照上並沒有F2 VISA。所以應該要持眷屬的I-20(與其他需要文件)到 AIT辦理 F2簽證,再用F2簽證入境美國。
我當初是特別飛回台灣換簽證的(F2->F1)。
Hi 我想請問一下,我現在是持有H-1但不想再工作了想轉換成B1B2後在美國待幾個月後就台灣, 我想問一下你知道如何自己轉換H-1成b1/b2簽證呢? 謝謝! 我律師跟我說要收$250但朋友跟我說還有申請費$300, 想知道有沒有什麼省錢的方法, 謝謝~
to 樓上:
我不知道耶!XDrz
我聽說是有境內申請轉換,從H1B->B1/B2,不管是否成功,都會買到三個月的時間合法留在美國等待結果。不過詳細情形我不清楚就是。既然你已經找了律師,何不問清楚一點?:)
想問一下~f2的簽證結婚要戶籍登記嗎?
還是只要公證結婚證書?謝謝
樓上:我看不懂你的問題耶?你是說台灣結婚,要去AIT辦F2簽證所需帶的資料還是真的是說結婚的戶籍登記?現在民法修訂後、結婚不是一定要戶籍登記才算有效嗎?這和F2一點關係都沒有吧!
我也有個問題耶~
我看網路的資料說,申請 H1b 的費用大約是兩千塊美金,然後可以維持有效六年~
那如果期間換雇主,還需要再付一次兩千塊,或什麼錢嗎?
謝謝你提供有關 OPT 與 H1b 身份的利與弊。我正在思考是要先申請 OPT,還是直接找工作辦 H1b 呢...=)
1. 期間換雇主,新雇主必須幫你辦新的H1B,差別只是你不佔用當年度的新名額。一般除了申請費都還有律師費用。
2. 至於OPT vs H1B,一般都是先用OPT工作等H1B下來。如果你要直接用H1B,一般都會有一個空窗期無法工作,很多公司不見得能等得了吧?
你好,
特來請教您,請問我兒子目前持H1B在工作中,將於9月2號開始讀書轉換F1簽證,學校顧問建議他8月1號辦理身分轉換拿到收據後再辭職,屆時他護照只剩4個月這對身分轉換會有影響嗎?如果他現在辦理轉換可行嗎?(顧問說F1簽證必須開學前30天始能入境,如果開學前拿到F1簽證的話他就必須出境)
魯太太
有個問題想請教,我現在是全職學生在美國念書,若我申請學分實習non-paid,是屬於CPT還是pre-completaion OPT呢? 這部分我有點搞混,去問國際學生顧問,他們是說若我申請non paid實習,是不會deduct my OPT. 可是又聽台灣同學說,好像是會的. 不知道若我申請non paid credits intern,會不會影響我將來申請OPT的一年時效呢?
咦,這篇竟然還會一直出現新留言耶,好奇妙啊!!老實講我不是專家,所以我也很怕回答錯。就我知道的簡單說一下好了。
To Susan: F1 簽證的確只有在I-20上起始時間的前30天內才能以F1入境。
我不是很清楚境內從H1B轉換F1的程序是怎麼樣,不過請注意如果是透過境內轉換,護照上是沒有F1簽證的,只是在美國境內可以合法居住而已,如果要出入境還是必須要有F1簽證才行。
除非確定就學期間都不會出入美國,不然時間差不多的時候,回台灣到美國在臺協會換F1簽證、再用新的F1簽證入境應該最簡單方便吧!
另外若是護照只剩四個月,我建議是趕快去換新護照吧!美國也可以換發新護照,印象中LA和北加州都有辦事處可以換發,其他城市您可能再查一下。不過回一趟台灣把護照和簽證都搞定,之後出入境也免煩惱,不是比較好嗎...?!
To Hsu: 您的問題我其實有點看不懂。
我假設您說的是想當無酬義工的狀況,如果全職學生當義工是不會用掉之後的 OPT 時間的,也不需要申請CPT(我記得應該只有off-campus internship才需要申請CPT)。你的台灣同學說的也許是已經是OPT狀態下,如果有當義工,就可以規避掉OPT期間累計90天無工作必須出境的規定。
非常謝謝你的答覆感激。回台既須服兵役除非拿到在學證明,換護照也需在學證明,所以目前都不能動。
Susan
Susan:啊,這聽起來好複雜。妳還是問一下能人吧.....吾不才,不要誤導到別人才好。
真的很感謝你的回應~
我想我會許沒表達的很清楚
我想你指的義工是說,on campus的工作尤其針對慈善系列公司的類型吧
而我遇到的問題是,off campus,舉例來說,我是念fashion merchandising major的學生,還在學期間,想申請在校外的retailers stores的學分實習工作,可是大部分提供unpaid薪水,這部分我之前advisor說沒paid的實習不叫CPT,但我問unpaid是什麼他也搞不清楚,怕申請到後,會影響到我的OPT時間,會很懊悔的= =
不好意思在補充一下:
我的主問題是: 若想申請在這fall semester unpaid off campus internship,回不會影響到將來畢業時的OPT時效呢?
Hsu:
總之就是不能收任何薪水、紅包、bonus、金錢報酬,就算是unpaid,也就是我說的義工。這種狀況下不需要CPT。
如果你在這個工作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金錢報酬,那就不算是義工了,而是校外工讀需要 CPT。
另外一般狀況下,使用 CPT 是不會影響 OPT 時間的。比較有問題的通常是校外工讀時間太長,比方說一周超過20hr的狀況累計超過一年,那可能會被算成 part-time OPT而縮短你OPT的時間。還有像是敝校不讓我們在最後一個學期找 intern,會被算做是opt。
至於怎麼樣狀況下是屬於CPT,這是歸學校管的,各校狀況不太一樣:比方說有些學校不允許學生學期期間校外工讀,此外很多學校最後一個學期是不允許學生 CPT 等等。問你們的國際學生事務處最準;advisor 不一定會熟悉外國學生的這些狀況。
你真的非常熱心,聰明能幹又謙虛,謝謝!謝謝!
謝謝你的詳細講解,我想我大約懂你的意思,如果校外工讀太長,或許會被算成part-time OPT,而縮短我OPT時間. 這方面(指的是校外工讀超過多少才算part time OPT)是統一性,還是依學校規定呢?
我這幾天去問問國際學生事務處
您好!我有個問題請教一下,請幫幫我好嗎? 謝謝!!!
我在2010年申請了F1學生簽證到美國念語言學校,有效期為2015年。現在準備申請碩士,如果順利拿到學校給的I-20的話,我手上這張F1還有效嗎? 請問我是直接換I20就好?? 還是必須重新繳費申請新的F1呢??? 先謝謝你的回答喔!! 感恩!!
F1 看的是你當初辦的I-20上的有效期,而不是印在VISA上的日期。由於語言學校通常不會給到兩年,所以我猜想你的前一個F1應該已經做廢了....(除非你一直在學,或是一直換新的 program 有新I-20,但如果是那樣你可能就不會問這問題了)
雖然你給的資訊不是很充分,但我想你九成九需要拿新的I-20去重瓣你的F1。
我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要畢業了,人已經超過24歲
有兵役在身,所以護照只發半年的給我,如果我想申請opt,我還有辦法申請嗎?
請問一下:
我的情況是
OPT valid period 05/31/2013 - 05/30/2014
這兩天跟公司談到簽證會到期問題,公司說願意幫我申請H1B
有鑑於2013年大爆滿,所以我很快的在今天把文件交給(公司的委託)律師了
我擔心OPT到期的話(05/30/14),需不需要再重新申請延長OPT?還是說只要提出H1B的Pending,就不需要管OPT?
因為不曉得會不會被抽中....,所以如果沒抽中的話是不是就得被迫離開了呢?
如果我順利10/1拿到H1B,我"一定"得回台灣去換簽證嗎?台灣在美國的辦事處不可以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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